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市区中小学将于2014年1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正式放寒假,2月17日开学(农历正月十八)。为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教职工2月15日报到,学生2月16日报到,2月17日正式开学。农村县(市、区)放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本通知自行安排。
市教育局指出,要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国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国办学校教师不得到文化补习学校(班)任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先修班、奥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记者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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